(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国土证上的土地用途分类从2007年8月起是按照国家颁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进行分类的,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
2、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Copyright 2015-2022 太平洋知识产权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22016495号-17 联系邮箱:93 96 74 66 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