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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AI快讯,北交所4月29日公告显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鑫汇科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意见及注册申请文件,根据有关规定,经审阅后同意鑫汇科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批复同时要求,鑫汇科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如发生重大事项,公司应及时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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